鳢鱼商标

马德里商标申请程序是什么? 所需申请资料有哪些?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是商标进行国际注册的一种途径,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在当年12月1日生效的《有关议定书》这两个条约进行的商标注册。截止目前,加入这2个条约的成员国共有95个成员国,这些成员国均可以根据条约规定将本国注册的商标延伸到其他成员国,这种注册方式便是我们所说的马德里商标。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提交马德里商标,必须是成员国内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才可以提交马德里商标的申请。中国是1989年10月4日加入的马德里协定,因此,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是有资格提交马德里商标的。台湾省的企业或自然人可以通过我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的,但是目前香港和澳门的企业还不能通过我国商标局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申请程序仅是一种“延伸保护”的途径,成员国内的企业申请马德里商标,必须基于其在原属国已经申请或注册的商标而进行。也就是说,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和相关物品应和原属国申请注册的相同。如果有变动的话,相关类别和物品只能在原属国商标基础上减少,不能增加。

另外,企业或个人的商标首先在国内有申请,并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所需申请资料

1.中国商标证书或受理书复印件;

2.申请人证件(公司是营业执照、个人是身份证);

3.申请人名称、地址的英文翻译;

4.中国商标申请信息:商标LOGO、商品;

5.若商标做过转让、许可、续展、变更,请提供相关证明

6.商标申请委托书,需签署(由代理人制作);

7.若指定美国,需签署MM18表格(由代理人制作)。

申请注册流程

1、马德里商标提交至商标局后,由商标局转交至国际局(也可以自己直接提交至国际局);

2、由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便将商标注册的指令转交至被指定的缔约方;

3、各缔约方收到延伸过来的注册指令后进行商标审查,在规定期限内(协定缔约方12个月,议定书缔约方18个月)将审查的结果反馈到国际局。

4、各指定国审查通过后,国际局会对商标进行公告;

5、商标注册后前五年,是基于其国内基本注册的。如果在这5年内,该商标在基础国由于某些原因而不再受保护的话,那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保护也相应终止。

商标国际局在马德里申请这种方式中类似一个“中转站”。国际局收到注册指令,负责转交指令给各指定国,各指定国的审查结果又通过国际局通知给申请人,直到最终审查完成。

申请马德里商标的官费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费用的构成= 基础注册费+协定国指定费用+议定书国指定费用+本国商标局手续费

基本注册费(含3类):黑白商标CHF 653,彩色商标CHF 903

协定国指定费用:100瑞士法郎/国(含3类),第4类起CHF100/类

议定国指定费用:各国不一。

马德里商标的优势

(1)当一个商标想要在众多国家申请保护时,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可以“省钱”。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

(2)当商标需要在一些比较小比较偏的国家申请保护时,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保护比较“省事”。申请人只需用一种语言,交一份申请,向一个局(即国际知识产权局,WIPO)缴费,就可以向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另外,像阿曼、利比亚、巴林这类国家,如果逐一申请的话,委托书一般都需要办理使馆认证,但如果通过马德里申请,就省去了办理认证的时间和费用。

(3)当需要在一些注册时间较长的国家申请保护时,通过马德里申请会比较“省时”。马德里联盟对成员国审查商标的时间作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协定缔约方在收到国际局转交的申请后,须在12个月内完成审查;议定缔约方在收到国际局转交的申请后,须在18个月内完成审查。如此一来,对于那些实际审查期限非常长的国家,此种规定大大缩短了被申请商标在该国获得注册保护所需的时间。

马德里商标的劣势

(1)“中心打击”原则:通过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程序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撤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得再要求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项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

(2)通过马德里注册没有常规的注册证,只有指定国家的证明书。

(3)指定美国和欧盟成员国时,由于国内的很多产品名称与美国欧盟的产品名称不一样,经常会因为通过马德里延伸过去而被临时驳回,临时驳回后,需要答复官方意见,并支付答复费用。

如何续展马德里商标

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每个10年期结束前,直接向WIPO续展注册,在有关被指定缔约方取得效力。在国际注册届满前六个月,WIPO会向国际注册的注册人以及代理人发出续展提醒信。

可以使用电子续展服务,在国际注册到期日之前三个月至该日期之后的六个月宽限期内,提交国际注册的续展请求,并通过WIPO往来账户或信用卡缴纳应缴费用。

续展请求也可以书面向WIPO提出,或者使用MM11表提出。请求中应包括下列信息:有关的国际注册号、在哪些指定缔约方请求续展以及缴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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