鳢鱼商标

商标被撤销的四个常见原因 一定要记住了

一、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随着企业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的商标注册量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稀缺。企业在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如果整整三年之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从而释放该商标价值。

二、商标到期未续展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的商标专用权。十年期满之后,该商标持有者如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三、商标沦为通用名称被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想。如果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因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风险。例如来由企业向美国法院申请,要求撤销“Google”商标,因为“Google”已经成为指代搜索的通用名词。

四、随意改变商标注册信息被撤销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在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递交一系列的商标注册信息,如企业地址、申请人名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企业改变注册商标系列信息之后,如果没有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该商标会面临被撤销风险。

除了以上常见原因,企业存在恶意抢注商标、模仿驰名商标等行为时,其注册商标也将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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