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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年费专利面临失效的补救方法是什么?

未缴年费,专利面临失效应当如何补救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年费缴纳不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在期限届满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在年费交纳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且根据滞纳期的长短收取滞纳金。

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

1、过期1个月内

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缴纳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2、过期2—6个月

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个月,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3个月补缴10%,4个月补缴15%,5个月补缴20%,6个月补缴25%。

3、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专利权申请。

4、逾期未理会

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启动恢复程序,专利权会彻底终止,无法恢复。

专利权终止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以使用该专利。如果还需要保护自己的专利,就一定要及时缴纳年费!专利权丧失以后,只要在原来的技术方案基础上加上新的或者改进后的技术方案,极大概率能成功取得新的专利保护。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二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管理机构将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如专利权人仍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程序未被批准的,专利管理机构将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后四个月内,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综上所述,如果说自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话,那么可以进行补交,但是要注意这个应当在年免费期满的六个月之内进行补交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有可能就会影响受到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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